熱愛紐約的平面設計師米爾頓.葛雷瑟(Milton Glaser),在 1975 年接受紐約市政府的委託,設計出「 I ♥ NY」的標誌。他光憑這個標誌,就展現出一種城市形象,讓市民的生活變得更豐富。
9.11 恐怖攻擊事件後,為了安慰身陷恐懼與悲痛的市民,葛雷瑟再次以他特有的感性改良了自己的設計,
並在城市內發送。
不過更令人驚訝的是,紐約市並未將如此優秀且極具商業價值的圖案登錄為商標,而是讓全世界的任何人都能自由地使用。
因為,都市形象的設計,並不是為了向外界炫耀,也不是為了賺錢,而是要撫慰市民們的心。這是個溫暖的設計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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